首页> 中文期刊> 《华夏教师》 >论“长善救失”

论“长善救失”

         

摘要

我国古代教育家曾指出:教师的责任就在于“长善救失”。教师所教育的对象是具有能动性的干差万别的学生,其结果是要把这些不同能力、不同性格、不同思想的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教师就必须做到“长善救失”。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