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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5年2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结果的公告

         

摘要

我局对我市主要的电视频道、电台频道和报纸类平面媒体2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的广告共计55条次,涉及产品17个,主要发布在平面媒体和广播电台。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有4个品种、5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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