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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案例之周和平vs邱丽敏离婚案 后离婚时代的利益同盟“合伙人”

         

摘要

没有永远的夫妻,却有永远的利益。周和平和邱丽敏二人离婚十年,从似乎已无交集的离婚关系,到结为敌意并购的利益同盟"合伙人",再到十年后高调平分公司股份的对手,最终形成在上市公司分庭抗礼的格局――周和平为第一大股东、邱丽敏为第二大股东、周和平之兄周文理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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