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商业经济(四川)》 >论通知删除制度中在不合格通知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

论通知删除制度中在不合格通知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我国避风港规则中,通知删除制度下的不合格通知发生时的有关问题。以"雅虎"、"百度"案二者都存在不合格通知却得到了不同的判决结果为例,分析了产生差异判决的原因。最后结合欧盟标准,提出了关于我国信息网络的保护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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