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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的资产处置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4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在通知中对转制过程资产处置、土地处置、社会保障、财政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了纲领性规定,其中国有资产处置是落实该项改革工作过程中的一大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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