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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一个煤矿主,资金不足,只能引入资金。投资者担负了绝大部分资金投入。我则苦心操劳着矿山的运营。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运营以后,矿山总算产生效益。但现在却产生了股份分割的问题,尽管对方在投资协议中并没涉及股份问题,但其坚持股份要由当初投入资金的多少来确定,但这个项目是我主要发起的,并且主要负责矿山的运营,难道不应该获得大部分的股权回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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