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商业文化(下半月)》 >商业秘密意外披露法律效果——从权利人过失披露为角度的分析

商业秘密意外披露法律效果——从权利人过失披露为角度的分析

         

摘要

从民法学角度分析,商业秘密权利人意外披露商业秘密存在过失,商业秘密获得该商业秘密为不当得利。商业秘密未被使用则权利人可行使保密请求权,已经被使用则构成添附。已经被使用后,需根据商业秘密获得者的主观状态来确定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的归属,商业秘密获得者为善意时商业秘密权利人只能获取一定的补偿,而商业秘密获得者为恶意时商业秘密权利人可在请求返还商业秘密(包括商业秘密的载体)与许可商业秘密获得者使用并获取对价之间进行选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