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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共利益”合理界定的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立法反思

         

摘要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制度调动了公民对危害公共利益行为提起诉讼的积极性,保障了机关、团体诉权的行使,但由于"公共利益"概念本身的模糊不清,致使我国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受限。因此,我们应从公共利益的界定范围出发,重新审视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从而完善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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