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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

             

摘要

目前,明确界定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组织的范围是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和司法解释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分析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适格性问题,并建议赋予环保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公民个人等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从而使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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