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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摘要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平稳有序调整,确保政府规章与法律、法规相一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42件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6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2件政府规章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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