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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代表书面联名提出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摘要

正(2013年1月27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1月28日中午12时;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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