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21年5月26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21年5月26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我省2016年年底至2017年年初选举产生的本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将于2021年年底至2022年年初任期届满,依法应当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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