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厅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厅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宁政办发[2015]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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