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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给李婷等9名运动员秦静等7名教练员记功的决定

             

摘要

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在举世瞩目的第28届奥运会上,我区运动员、教练员发扬团结协作、不畏强手、顽强拼搏的精神,夺得1枚金牌,1枚铜牌,1个第五名,1个第六名,1个第八名,为国家、为广西赢得了荣誉。为表彰我区运动员、教练员在第28届奥运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给获得金牌的运动员李婷及其教练员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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