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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四届残疾人奥运会有功人员的决定

         

摘要

正桂政发[2012]9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在2012年第十四届残疾人奥运会上(以下简称伦敦残奥会),我区运动员不畏强手,奋力拼搏,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广西赢得了荣誉,为国家争了光。为表彰先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一、给予伦敦残奥会男子射箭铜牌获得者李宗山记一等功1次。二、给予伦敦残奥会男子铅球第五名吴国山、男子自由泳第七名唐元各记二等功1次。三、给予工作人员钟文和领跑员施杨各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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