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地方自建电厂上网及电价管理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地方自建电厂上网及电价管理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1997年8月29日桂政发[1997]73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计委、经贸委、财政厅、水电厅、物价局、电力局《关于地方自建电厂上网及电价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