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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行第三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评奖的通知

         

摘要

<正>1997年7月17日桂政办发[1997]116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有关单位;"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区最高文艺奖,用于奖励坚持"二为"方向,代表广西水平,在区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艺作品。按照"每四年进行一次评奖"的规定,第三届"铜鼓奖"评奖于1997年举行。为了做好这次评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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