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等六个部门关于建立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报告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等六个部门关于建立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报告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等六个部门《关于建立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是国家发挥监督管理体系整体效能、强化管理的一项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协同一致,共同努力,尽快把"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在全区建立起来。具体筹建、宣贯等工作,由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落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