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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为了适应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贯彻公平税负,促进竞争,体现产业政策的原则,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支持改革,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对我区农村税收政策作如下调整:一、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1、农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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