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糖业公司违纪建房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糖业公司违纪建房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自治区税收物价财务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并经区纪委、区监察厅联合检查核实,区糖业公司于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七年期间,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擅自与驻我区空军某部后勤部签订合同,向其投资二百八十五万元修建职工宿舍二栋,共计三千二百四十平方米,其中动用生产性资金一百五十万五千元,这是严重违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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