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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集市贸易违章行为处罚暂行规定

         

摘要

<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集市贸易违章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已经一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集市贸易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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