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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摘要

<正>1997年5月9日桂政办发[1997]59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近年来,自治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大,为了加强全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自治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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