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吉林省一个乡建立的土地补偿制度

吉林省一个乡建立的土地补偿制度

         

摘要

<正> 吉林省榆树县红星乡坚持实行地力补偿制度,鼓励农民向土地多投肥、投好肥。该乡的土地补偿主要有"五定":(1)土地定级。按承包土地时群众的评议,把土地分成四级。五年一评测,升级有奖,降级罚款。(2)定投肥数量。规定十五亩土地每年投肥三十五立方米以上,超奖少罚。(3)定积肥质量。防止以土代肥或土底粪帽。土粪比例不准超过1:1。(4)定积肥基本建设标准。做到六有:猪羊有圈、牛马有棚、家禽有架、人有深坑瓦缸厕所、户有沤肥坑、屯有积肥场。(5)定期检查。每年检查四次:春锄前、秋收前、春节前后、播种前,由乡里统一组织各村互检,并逐户登记入帐。红星乡实行投肥制度三年来,成效十分明显。地越种越肥,粮越打越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