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擅自修建已故领导同志纪念设施的通知》的通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擅自修建已故领导同志纪念设施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柳州铁路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为了结合我区实际,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擅自修建已故领导同志纪念设施的通知》(中发[1999]7号)精神,现就我区严禁擅自修建和全面检查清理已故领导同志纪念设施的问题通知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