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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3年度我区合同外资存量100万美元以上项目实行跟踪责任制的通知

         

摘要

<正>桂政办发[2003]187号各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招商引资,全面完成2003年全区利用外资任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03年度我区合同外资存量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实行跟踪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经确认,2003年我区合同外资存量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共有5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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