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2〕5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2〕5号)

         

摘要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水利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银保监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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