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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

         

摘要

第一条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大对省属企业存在风险和问题的警示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提示函,是指省国资委在国资监管工作中提示特定省属企业有效应对、整改存在风险和问题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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