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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门诊慢性病和特殊治疗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医保发〔2020〕14号)

         

摘要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江森工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社保部、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保险中心: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参保患者就医购药需求,切实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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