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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破产之法理研评

     

摘要

因合伙企业的组织特性、责任特性,使其破产制度的设计及施行既不同于法人企业,亦不同于个人;又因立法的本土性,使我国合伙企业破产不可照搬他国之经验.因此,合伙企业破产目标的达成或充分实现,须立法与理念上的独创性,而这首先须从法理上把握好,如此才不致迷失方向,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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