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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对大中型基建项目提出九项要求

     

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管理,严格开工条件,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和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国家计委最近向各部门、各地方发出《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规定》指出,大中型基建项目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开工:一、项目法人已经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项目经理已经过培训,具备承担所任职工作的条件。二、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复。三、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并经审计部门认可。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编制完成。五、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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