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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志》(八)

             

摘要

正 1950年1月,北京市政府工业局、商业局联合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公营工商业、机关生产企业尚未办理登记手续者,按业务性质分别到商业局、工业局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1950年12月北京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工业局的私营工业管理机构与市商业局合并成立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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