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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也有责

         

摘要

<正> 郭先生最近在出售一套房的买卖中,就因为说了不算,惹上宫司还赔了一笔钱。郭先生这套房已经找好了买主王先生,几经接触,双方谈好了价钱,就连签协议、办手续的日子都定了。没想到半路遇好事,有人找到郭先生,出价更高。郭先生也很灵活,就把房卖给了后来者。在他看来,卖家不就图个好价钱嘛,这是人之常情。王先生也许很难接受,但自己还没跟王先生签合同,卖与不卖的权力还在自己手里呢!谁知王先生把他告上了法院。郭先生也不着急,心想着法院能给自己一个说法儿,还省得自己再跟王先生叨咕来叨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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