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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档者11月起可补缴养老险

         

摘要

<正>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政策,规定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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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支部生活》 |2010年第11期|71-7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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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8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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