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档案》 >我单位在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是不是只保存在系统中就可以了?

我单位在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是不是只保存在系统中就可以了?

         

摘要

不可以。档案部门应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进行脱机保存,脱机保存的载体按优先顺序依次为: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等。不允许使用软磁盘、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作为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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