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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有商业企业中的会计问题

     

摘要

前不久,我们对一家国有中型商业企业审计时发现一些新问题,且具有代表性,故此提出来,以作参考。一、出租房屋收入直接记入“盈余公积”科目。该单位房屋每年以60万元租金出租。1995、1996两年实际收到27.5万元,直接记入盈余公积科目。理由是:“租金是税后支付的”,但从合同标题看是“租赁合同”,属营业税征收范围中的服务业项目;正文确有对方税后支付租金的字样,我们进而索取完税证明,该单位无法提供。至此,该问题可定性为截留收人,漏缴营业税互.4万元,所得税gi万元。二、进项税转待摊费用,多提“工资基金”。该单位在1995年底将978万元进项税记人待摊费用科目,造成当期进项税未抵扣(次年1月转人应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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