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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机关贯彻实施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的要求,为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准确、完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家底”,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

著录项

  • 来源
    《审计与理财》 |2018年第10期|33-34|共2页
  • 作者

    贺辉南;

  • 作者单位

    江西省公安厅;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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