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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春季牧区五项工作指示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3月14日向各盟、旗、县、市发出抓紧做好牧业区春季五项工作指示。指示全文如下:各盟、旗(县)市人民政府:为了完成1951年牧业区的保畜增畜任务,牧业区各级政府应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运动基础上,动员组织牧民,抓紧春季做好防疫、接产仔畜、选留种畜、打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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