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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

         

摘要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征求意见(建市施函[2016186号)。这份征求意见函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指标;二是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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