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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亳说'立论前提辨析之再辨析

         

摘要

@@ 在殷墟发掘以前,王国维先生曾提出"二重证据法"(王国维:《古史新证》,清华研究院讲义,1925年述学社《国学月刊》;又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一版)给中国史学开辟了一条新路.所谓"二重证据法",就是把地下出土的古文字资料与古文献相结合,相互印证,相互说明,以解决学术上的疑难问题.殷墟发掘以后,此法仍然可以使用,只是扩大了范围,把地下的考古材料(包括古代文字在内)与古代文献相结合,以研究中国考古与中国古代历史.我以往进行的考古学研究,当然属于后者,而且首先立足于考古材料.我提出的郑毫说、偃师商城桐宫说、燕国始封地北京琉璃河董家林说和晋国始封地山西曲沃天马曲村说以及陶唐尧都山西襄汾陶寺说等等,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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