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水产 >农业农村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试行)》

农业农村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试行)》

     

摘要

本刊讯为系统评价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生境状况,科学评估长江禁渔成效,针对性地开展水域生态修复工作,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1年12月20日正式印发,《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办法》以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结合、普适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为基本原则,从适用范围、水域划分、评价周期、评价指标、评价步骤等五个方面规定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方法,以及指数计算和评价等级划分等内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