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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渔业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之际

         

摘要

@@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物权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财产关系的一项基本法.《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规定了"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这是我国民事基本法律首次明确渔业养殖权和捕捞权(以下统称渔业权)为用益物权,对我国渔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渔业生产者权益保护将起到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水产》 |2007年第4期|1-2|共2页
  • 作者

    范小建;

  • 作者单位

    农业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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