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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知识产权应在保护中限制

         

摘要

知识产权是把双刃剑.它既能鼓励软件技术创新和开发生产,同时又能使厂商控制市场和形成垄断,人为地限制知识的传播和使用而带来社会成本。由于软件是具备完整的产品形态、可以直接为终端消费者使用和可以通过网络传输的知识和技术“两合一”数字化产品,因而这一特征更加明显。因此,必须切实提高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实现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最优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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