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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成药内包装与药物相容性问题

     

摘要

《药品管理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并在第五十二条指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10月15日首次以局长令的形式颁布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规定中指出药品的包装分内包装与外包装。并分别强调内外包装的要求:药品内包装材料、容器的更改,应根据所选用药品包装材料的性质而定,并做相应的稳定性实验,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品的相容性;外包装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选用不易破损的包装材料,进一步保证药品在运输、储藏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总之合理的选用药品包装材料,在保障药品质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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