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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摘要

@@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时期农民在实践中的创造和选择,具有较强的民办性、专业性、合作性、经济性,符合农村市场经济的要求,较好地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著录项

  • 来源
    《吉林农业》 |2007年第3期|6-7|共2页
  • 作者

    鲍艳玲;

  • 作者单位

    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

    137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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