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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黑龙江展开实施

     

摘要

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农业“三项补贴”统一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目前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二轮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补贴已于近日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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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吉林农业》|2016年第14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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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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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7: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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