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吉林农业:下半月》 >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痕迹化”管理 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痕迹化”管理 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摘要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肉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渎职及违反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违法法规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起到了规范行业行政执法行为,对推动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痕迹化"管理在欧盟农产品监管和国内烟草等行业中早已实行,陕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从2014年开始实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痕迹化"管理。动物卫生监督行业提出的"痕迹化"管理目的就是为了杜绝监管不到位、不作为等行为的发生,做到了日常的监督检查有据可查,留有监管的执法痕迹,也是对行政执法具体工作的一种认证,有利于行政执法工作者规避责任风险。笔者认为有必要与行政执法工作者就动物卫生监督"痕迹化"管理进行商讨,此文仅供大家参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