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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健全绿色市场体系,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的紧迫任务,是引领绿色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是履行国际减排承诺、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制度性话语权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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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农业》|2017年第1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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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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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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