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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小型微利企业获一年期所得税优惠

         

摘要

2010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获得一年期税收优惠。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显然是对微利的小型农机企业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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