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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航天活动与航天立法(下)

         

摘要

(4)空间物体登记制度1)空间物体的国内登记如果韩国公民(法人或自然人)意图在韩国境内外发射某一空间物体(包括空间运载火箭),应当依据总统令在预期发射日的180日前向教育、科学与技术部进行预先登记.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航天》 |2011年第8期|34-38|共5页
  • 作者

    高国柱;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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