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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及美国、欧盟对伊朗实施制裁相关决议、法律之研究(连载之六)

         

摘要

(四)制裁管辖欧盟决议明确规定对伊朗制裁的管辖范围如下: (1)欧盟领土范围内,包括领空:(2)欧盟成员国管辖权下的飞机或船舶;(3)欧盟成员国国民(不论其在领土内或领土外):(4)根据欧盟成员国法律成立的法人、法律实体或机构:(5)全部或部分业务在欧盟成员国国内的法人、法律实体或机构.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航天》 |2011年第6期|38-40|共3页
  • 作者

    王冀莲;

  • 作者单位

    长城公司法律事务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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